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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7年47号

   2018-01-01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360
核心提示: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根据《青海省2017年保健食品安全抽检(国抽)计划》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根据《青海省2017年保健食品安全抽检(国抽)计划》,抽取本省生产、经营企业的辅助降血脂、增加骨密度、改善睡眠、祛黄褐斑、清咽、减肥、提高缺氧耐受力、缓解体力疲劳、通便、营养补充剂、增强免疫力、有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作用、促进消化、辅助降血糖等共14类99批次样品,检查不合格保健食品1批,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检验依据
 
  经过相关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
 
  二、检验项目
 
  感官指标、功效/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物等。
 
  三、不合格产品情况
 
  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名称:青海青天然沙棘籽油;商标:青海青牌;生产日期(或批号):
 
  2017-07-31);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252号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国家保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经复检,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SL 493-2010《沙棘籽油》要求,标准规定:≤ 0.25,检验结果0.27;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票据。如发现疑是非法产品,请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热线:12331。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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