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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7年 第49号

   2018-01-01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140
核心提示: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省本级2017年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省本级2017年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4类食品250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问题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6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问题样品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乳制品5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6批次、食用农产品127批次、肉制品11批次、酒类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糕点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豆制品2批次、蜂产品5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玉树市诚信粮油店销售的标称青海西海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西海菜籽油,界限指标-过氧化值检出值为8.7mmol/kg,标准规定为≤ 6.0mmol。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玉树市西宁马家小吃店销售的麻团,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 计)检出值为376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称多县四川大邑卤肉麻辣烫销售的油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1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青海惠客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的标称青海天露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纯牛奶,蛋白质的检出值为2.6 g/100g,标准规定为≥ 2.9 g/100g;脂乳固体的检出值为7.9 g/100g,标准规定为≥ 8.1 g/100g。检验机构: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问题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宁城北占俊小吃店销售的酿皮,柠檬黄的检出值为0.004 g/kg。检验机构: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西宁市城北区马忠酿皮店销售的酿皮,柠檬黄的检出值为0.006 g/kg。检验机构: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西宁市城北苏莱曼酿皮店销售的酿皮,柠檬黄的检出值为0.005 g/kg。检验机构: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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