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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考试大纲”确定 审核评价细则公布实施

   2018-01-12 中国医药报3540
核心提示:1月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核评价细则,并发布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式样,这意味着首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1月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核评价细则,并发布“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式样,这意味着首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大考”有了“考试大纲”。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审核评价细则分重点项、一般项和加分项三部分。重点项考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肉菜采购模式、肉菜源头信息、销售过程管理、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设置情况五个方面,质量安全制度、机构和人员设置,“订单农业”及“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及“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设置数量等都是采分点。其中,对申请创建示范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通过统一的试题平台进行现场考核。一般项包括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全面公开公示信息三个方面,超市自查制度、对购进蔬菜检测、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以及种养殖等信息是考核点。加分项则为借鉴执行先进标准情况,超市如果主动借鉴并执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或发达国家和地区标准,建立更加严格的标准及经营过程规范,可得到额外加分。审核评价总分为103分,审核评价总分数≥90分视为达标,并发放统一式样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
 
  本次发布的审核评价细则是在此前公布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和《关于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工作方案》的标准上制定的。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自去年4月启动以来,已在全国推广。各地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了有益探索:杭州市推出品质食品专柜,沈阳市设置优质精品肉菜专柜,西安市专项设置无公害、绿色、有机、进口等食用农产品优质精品专柜。广东、湖北等地推行“农超对接”“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模式,基地直采肉菜比例明显提高,有效倒逼了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北京、杭州、沈阳等地消费者对示范超市食品安全、产品类别、产品质量、购买经历的综合满意度达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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