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公众饮食健康安全,孟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该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食药监管所所长及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解读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相关企业做了表态发言,就如何落实好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做了业务培训和指导。
会议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牢固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思想”,不断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应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诚信自律从事生产活动,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人员管理、制度保障、生产环境条件保持、生产过程控制、检验管理、不合格品管理与事故处置、自查与主动报告的义务和责任。要求监管人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要针对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不断完善监管措施,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会上,我局还与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