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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餐馆用罂粟幼苗作蔬菜吸引食客 曲靖罗平县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

   2018-01-19 云南网12220
核心提示:  1月18日,云南网从曲靖罗平县公安局获悉:针对辖区少数餐馆为吸引顾客,在餐饮中非法将罂粟苗作为蔬菜食用,在火锅底料或食
   1月18日,云南网从曲靖罗平县公安局获悉:针对辖区少数餐馆为吸引顾客,在餐饮中非法将罂粟苗作为蔬菜食用,在火锅底料或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籽)作为香料,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危害食用者身体健康的实际,罗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开展“禁种铲毒”清理清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种植、食用罂粟幼苗等违法行为。


清理清查农贸市场调料铺
 
  1月17日,联合工作组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菜市场、餐馆、酒店进行清查,讲解毒品原植物的有关知识,种植毒品原植物、买卖和在餐饮中食用罂粟苗(壳、籽)的违法性,食用罂粟苗(壳、籽)对身体健康的危害性,通过开展禁种铲毒、禁售禁食罂粟苗(壳、籽)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禁种氛围。
 
  在餐馆酒店,民警仔细检查了餐馆、酒店购买的菜品,重点宣传食用罂粟苗的危害后果,与餐饮业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在餐饮中不食用罂粟苗(壳、籽),落实餐饮业主的禁毒责任。
 
  民警提示,食用罂粟籽、罂粟壳、罂粟苗如同吸食毒品一样会上瘾,对人体、家庭、社会会产生危害性。罂粟苗属于国家法律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是绝对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一旦发现有人销售罂粟苗立即报警,并实行有奖举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云南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非法买卖、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理。
 
  当天,联合工作组查获罂粟籽三袋共10余公斤,查获一家餐馆非法存有罂粟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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