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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期)

   2018-01-23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330
核心提示: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调味品3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调味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汪清县兴源超市销售的标称延边昊坤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25g/100mL,标准规定为≥0.40g/100mL。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亿洋城店销售的标称吉林市丰满区旺源大豆酱厂生产的溢坛香农家酱,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8.62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亿洋城店销售的标称吉林市丰满区旺源大豆酱厂生产的农家大豆酱,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6.26μg/kg,标准规定为≤5.0μg/k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吉林市、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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