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9日,根据《关于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吉木萨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商经委联合对吉木萨尔县辖区内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集中检查。
通过前期摸底,我县共有4家白酒加工小作坊,经现场联合检查,发现四家白酒小作坊并未办理白酒生产相关许可,作坊内卫生状况较差、生产条件简陋。检查中有两家小作坊仍在生产白酒。随后,执法人员当场予以立案并进行调查,对上述4家小作坊依法予以取缔,为防止白酒小作坊继续非法生产并销售白酒,吉木萨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场对制酒锅炉和酿酒设备进行了查封。
目前自治区不允许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我局将在以后的检查中,发现的酒类生产小作坊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