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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自制食品不该无人监管

   2018-02-13 新京报4610
核心提示:  年关将至,一些风格独特的伴手礼逐渐在网上走热。其间,一些自制食品披上手做、家庭作坊、私房、妈妈味道的外衣,通过网上购
   年关将至,一些风格独特的伴手礼逐渐在网上走热。其间,一些自制食品披上“手做”、“家庭作坊”、“私房”、“妈妈味道”的“外衣”,通过网上购物平台,渗入普通人的生活中。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出售自制食品的商家会将“不添加任何防腐剂”作为卖点,向买家进行推销。但不少网售的自制食品其实暗藏安全隐患。
 
  一些售卖商家承认,他们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没有进行食品安全的检查,保质期也是根据经验自行判断。
 
  自制食品走热有其内在逻辑。除口味多元化、精准满足顾客需求外,“纯天然”“无添加”才是其核心卖点。然而,自制食品的质量不能全凭商家良心把控。事实也屡屡证明,良心是靠不住的,除非有标准而严格的监管。
 
  “舌尖上的安全”不容有监管盲区,只要自制食品游离于质量标准和法律监管之外,就不可能走远。不可否认,对网售自制食品,监管起来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一些微商也善于和监管玩“猫鼠游戏”。
 
  但请不要夸大监管难度,而应将其视为监管升级换代的契机,通过线上线下发力,加大日常化执法的同时,引导商家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值得一提的是,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三无”自制食品在网上公然叫卖,网购平台已涉嫌失职。
 
  根据《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资质监管,并与相关部门保持联动。从法律层面来说,网上购物平台应该加强对自制食品制作、流通、销售资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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