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获悉,南昌市食安办、南昌市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开展各类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南昌全市各类单位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
通知指出,南昌日前持续发生两起单位食堂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充分暴露了单位食堂管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根据法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依法处罚。通知要求,南昌市将加大单位食堂基础设施投入,解决有的单位食堂房屋简陋、流程布局不合理、冷藏冷冻设施缺乏、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足等实际问题。要严把食品源头关口,禁止采购使用无证、过期、变质的米面油菜肉等食品及原料,不得供应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的食品。
特别是对学校、医疗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及时整改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降低风险;对外包配送集中供餐的单位,要审查供餐企业资质条件,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并建议供餐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于无证供餐的单位,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一旦出现疑似食品安全异常情况时,要按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医疗救治,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