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江苏南通口岸首次从外籍船员行李中截获香肠

   2018-02-26 中国国门时报3290
核心提示:  1月31日,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在对马耳他籍奥德瑞轮一名乌克兰换班船员行李查验时,截获两根原产澳大利亚的香肠。在
  1月31日,江苏南通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在对马耳他籍“奥德瑞”轮一名乌克兰换班船员行李查验时,截获两根原产澳大利亚的香肠。在向该名船员介绍了相关的检疫规定后,检疫部门作截留销毁处理,这是南通口岸首次从外籍换班船员行李截获肉类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属于我国明令禁止的进境携带物。理论上所有肉类及其制品都有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可能,如果加工过程没有有效地灭活(如出现加热温度、时间不够,无法有效灭活BSE疯牛病病原体的情况),一旦接触易感动物,将会引起重大疫情,甚至危害人类健康。因此任何包装形式、任何烹饪程度的肉类及其制品,无论是畜肉还是禽肉,无论是熟肉还是生肉,无论是罐头装还是真空包装,包括肉松、肉粽,包括来自港澳台地区的肉及其制品,均不允许携带、邮寄入境。
 
  检疫部门正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的旅客携带违禁物品入境电子记录,并与社会征信系统挂钩,旅客一旦失信将给其生活带来不便。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7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联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中明确指出一年内两次未经申报审批而携带或者寄递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者,将立案追诉,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最高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