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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咸排骨中检出亚硝酸盐

   2018-03-04 扬州晚报7970
核心提示:  日前,2月份两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正式公布:共抽检各类食品291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肉制品过氧化值和亚硝酸盐指
   日前,2月份两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正式公布:共抽检各类食品291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肉制品过氧化值和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白酒则是己酸乙酯未符合标准。
 
  抽检信息显示,江都区知味馆饭店经营的咸排骨,过氧化值和亚硝酸盐检出值分别为1.8g/100g、3.9mg/kg。而按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标准值应≤0.5g/100g,亚硝酸盐为不得检出。此外,还有一家公司经营的五香牛腱肉(餐饮)亚硝酸盐检出值为5.3mg/kg。
 
  不合格的白酒为一款泸井金御郎酒,己酸乙酯检出值为0.84g/L,而标准值应为1.20-2.80g/L。己酸乙酯是白酒中一项重要的风味指标,造成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是企业未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调配比例不当,造成该指标不在标准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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