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误导宣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酒类市场监管,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绥阳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相关股室及各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行动以打击制售假冒“贵州茅台酒”为主,保护“茅台”及其他名优酒知识产权。行动共分三个整治小组,重点检查辖区内一般食品经营户、餐饮户、物流企业;酒类生产企业、超市、食品包材企业;酒类专卖、酒类广告制作企业。一是严厉查处酒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二是严厉打击虚假违法酒类广告。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酒类广告及时调查,快速处置。对含有违法广告内容的酒类广告,立即责令停止发布,对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5余人次,截至目前,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2家、包装材料印刷厂2家、小作坊32家、大型超市3家、酒类商品零售商73户。检查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酒类市场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不合格产品责令进行整改、严厉进行查处,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同时将加大对酒类相关知识宣传,使酒类经营户增强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维护消费者和酒类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白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