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江山市市场监管局提请市人民法院,对个体工商户郑某的10万元罚款(含滞纳金)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2017年,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郑某所经营的食品商行存在出售超过保质期及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的行为。经调查,由于郑某平时疏于管理,没有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货物,致使过期及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仍在对外销售。
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过期及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糖果共21个品种,共达185.3公斤。依据《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对郑某处以5万元的罚款,同时销毁了这批糖果。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郑某不予理睬,为此,本月市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散装食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保存好相应的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厂家名称、产品成分、配料表等标识;真空包装食品需查看包装是否漏气。尤其要注意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对于没有标签和标识的散装食品多长个心眼;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目前我市正在创建省食品安全市,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