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高伟)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人们对保健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也越来越高,应该说保健食品的安全已涉及到千家万户,关乎到百姓的身体健康。针对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宣传、夸大宣传、欺诈以及诱导消费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黑龙江省开展了“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2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当地萨尔图区市场监督部门执法人员一同对当地经营保健食品的商场、超市以及专营店进行了随机检查。
省食药监局保化处处长姚春翥(左二)检查商场现场
在大庆市新玛特商场,记者看到专区内设有保健食品专区标识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警示语。检查人员通过手机APP检索产品真伪、产品索证索票情况;在世一医药连锁点,均可见专区内的保健食品专区标识和“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警示语。大庆市食药监局检查人员对经营场所要求,对于戴“小蓝帽”标识的保健食品一定不能与其他普通预包装食品混放、每次进货一定要做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注意查看标签标识是否有夸大宣传和虚假标注等问题。
省食药监局保化处处长姚春翥(左二)检查药店现场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处处长姚春翥表示,购买食品和保健食品,最怕遇上大忽悠,为此,提示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朋友要擦亮双眼,选购时要关注三个方面:一看销售场所资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商家的资质信息、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二查外包装和说明书。做好“四不”:坚决不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坚决不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坚决不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坚决不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还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不要盲目参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省食药监局保化处处长姚春翥检查保健食品专柜
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