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结束。本次检查,执法人员采取地毯式排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0余份。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能按规定进行食品安全月度自查;是否落实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规范记录进货台账;是否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并如实记录留样记录;是否按规定对食品加工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对清洗消毒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市食药监局还举办了食品安全培训,积极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