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向于先生了解到,他为了能尽快完成工作,在回单位的路上买了一桶泡面和一瓶可乐,回到单位在食用泡面时,被撕下的外包装引起了于先生的注意,在生产日期上方还明显地印有“铁路专供”四个大字,在最下方还被注明该泡面售价为“6元”。“第一,专供的泡面为什么会出现在街边超市内进行售卖?第二,超市卖我这桶泡面为5元,可底部却标着6元。最让人生气的是,泡面明明已经过期,却依然摆在货架上售卖。”于先生说道。
而且于先生还发现,以前所购买的泡面生产日期都是字体较黑,由一串数字组成。而他买到的过期泡面,生产日期的字体颜色却是深灰色。“生产日期更像是自己印上去的,上面还印着‘铁路专供’,会不会是超市老板通过个人渠道购进的这些‘特殊’泡面?”于先生说。因已食用了过期泡面,于先生也谨慎了起来,在查看与泡面同时购买的可乐时,让于先生感到惊讶的是,可乐也已经过期。记者查看于先生购买的樱桃味可口可乐,瓶体上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5月13日,保质期为9个月,这瓶可乐也已经过期长达一个多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