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2018年3月20日至30日,省局和省教育厅组织督查组先后对洛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等9个省辖市和兰考县、邓州市、鹿邑县等3个省直管县(市)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督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抽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44家。
针对本次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移交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餐饮服务经营者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对涉嫌违法的问题依法立案查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