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等10类食品10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