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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春荣镇食药监所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及流动餐厨备案登记工作

   2018-04-17 中国食品网5840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辖区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辖区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春荣镇食药监所严格按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宁县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农村集体聚餐及流动厨师备案登记工作现状,重新调整监管力量,持续加大辖区集体聚餐及流动餐厨备案登记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强化宣传,进一步靠实村级协管站及流动餐厨责任。充分利用新型网络媒体资源、“两微一博”、宣传专栏、乡镇逢集日及农俗传统节日等渠道,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力度,及时散发农村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图册,提升群众食品安全知识认知能力。同时,定期对村级协管站信息员、协管员、流动餐厨召开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操作注意事项、集体聚餐备案流程、流动餐厨加工食材环节把控等内容,不断靠实村级协管站及流动餐厨责任。
 
  二是注重节点,提升效能,进一步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时效。明确时效及责任,分类指导,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严守《宁县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工作流程》内容要求:婚嫁等红事(家中筹办的)必须提前3天、丧事要求当天上报聚餐信息,就餐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下的,由村级协管站进行现场指导,举办者承办者应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方可开宴,并将结果上报镇食药监所备案,确保监管时效。
 
  三是狠抓监管,确保安全,进一步夯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工作基础。加大流动餐厨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确保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并逐一重新完善流动餐厨档案信息,严格落实流动厨师备案管理制度要求,逐项落实餐厨人员责任;加强加工食材原料采购把控,严禁采购过期、劣质、霉变和“三无”食品,加强食材库房管理,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烹调食品,确保食材安全;流动餐厨与举办方务必做好聚餐食品留样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要求,规范留样。同时,举办方要及时清洁聚餐操作区域卫生,做好应急预防准备,确保整体宴会安全。
 
  截止目前,第一季度累计备案102起(其中,村级备案42起,餐饮服务企业备案60起),流动餐厨备案14名,均已通过培训,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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