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营口市食药监局印发了《2018年营口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对2018年全市食品抽检工作进行部署。
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工作,将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目标,结合全市食品行业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抽检监测工作。
抽检品种包括营口市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等30个食品大类、134个食品品种、215个食品细类,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1万余批次,比去年增加了223%。
抽检对象主要为营口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抽样地点覆盖县(市)区、乡(镇)和行政村,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抽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通过抽检,市食药监局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并通过对食品抽检和快速监测结果的综合分析,持续加强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更加深入有效的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等工作,更加有效的避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提高营口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