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沙市开展食品检测107.4万批次(含快检),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9.8%,群众对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83.14%。这是记者从28日召开的2018年长沙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及食药监“放管服”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知的信息。
据了解,两年来,长沙有序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不断强化“四有两责”,深化综合治理、推动创新发展,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显着增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
据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郭塨介绍,去年,长沙实施20余项“利剑整治”行动,捣毁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27个、关停取缔小食品店218家、小餐饮门店153家、私屠滥宰窝点26个,取缔食品摊贩394个,查扣问题食品18000余公斤;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曝光失信企业(个人)黑名单131个,实施联合惩戒13人,禁止134人终身或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极大地震慑了不法行为。据调查,长沙群众对上述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9.66%、知晓率达80.73%,均高于国家创建标准要求。
根据长沙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就近可办理,最好能不跑”的要求,该市从2018年5月15日起,将“小餐饮、小食杂店”的行政许可办理权限调整至各基层监管所,进一步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排队难、时限长”等突出问题;全面放开长沙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零售)许可、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办理的权限,将原《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方案》(长政办发〔2017〕30号)中由该市食药监局负责办理的食品经营、药品流通、医疗器械等行政审批事权调整为:企业、自然人可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自主选择向企业所在地区县(市)食药监管部门或市级食药监局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实现全市联网通办。经优化后,各类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将整体提速80%以上。
“我们将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制,切实加强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所有相关标准要求一项项落实,并根据许可类别实施‘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飞行检查制度。”郭塨表示,行政许可权下放,绝不意味着监管放松,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营造食药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