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统筹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并成立调解室,由调解员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专业咨询或辅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第一季度,调解室成功调解纠纷255件。
调解顾客和超市纠纷
4月4日早,渝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楼,罗某提着一袋玉米粉来到调解室反映情况。此前,他花58元在一家超市买了这袋玉米粉,回家后发现玉米粉过期,要求超市退还58元并赔偿1000元,但超市拒绝。
超市工作人员也来到调解室并表示,难以确认摆在面前的玉米粉就是罗某购物小票上所购的玉米粉。
双方争得面红耳赤,调解员陈传富、杨际全抓准时机进行调解。
陈传富悄悄对罗某说:“凭啥认定过期玉米粉是在这家超市卖的?你的证据并不是很充分。”
杨际全则对超市工作人员说:“超市入货和结账时,扫描了货物条码的吧?收银台也有高清摄像头吧?这袋玉米粉是不是超市的货,一查就清。”
听了调解员的一番话,几分钟前还争执不休的罗某和超市工作人员表情缓和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这起纠纷得到化解,调解的便捷和高效得到充分体现。
化解孩子抚养权难题
调解室另一头,坐着一对离婚多年的中年男女。离婚时双方约定,女儿跟随男方生活,可实际上一直跟随妈妈生活。
“女儿现在十几岁了,正值青春期,需要母亲关怀。我想,是时候要回女儿的抚养权了。”女方说。
可是男方心想:如果女儿跟着前妻生活,等自己老了,女儿不赡养自己怎么办?
为此,两人争得不可开交。
陈传富走到中年男子身边说:“我想给你纠正一个意识,养孩子不只是为了养老。女儿大了,你得给她空间,尊重她,她愿意跟着妈就随她。”
杨际全也插话:“10岁以上的,得征求孩子意见。孩子心里最清楚,谁对她好。做父母的,该放手时就得放手。”
后来,中年男子对中年女子说:“我尊重女儿意见。她跟了你,还是我的女儿。”
调解室虽小能量却很大
据了解,驻院调解室于2015年6月由渝北区司法局牵头成立,派驻渝北区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现有调解员3名,其中2人系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1人是司法局聘请的专职调解员。
驻院调解室位于渝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楼,墙上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让群众对调解程序一目了然。目前,这里已成为法院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平台。
自驻院调解室成立以来,越来越多的群众选择先行调解这种非诉方式来解决纠纷。去年驻院调解室化解纠纷868件,今年第一季度调解纠纷255件。
调解室虽小,化解纠纷的能量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