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我市9个规范化乡镇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予以命名。
根据焦作市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加强队伍建设和规范内部管理四个方面加大乡镇监管所建设力度,通过努力,经多方协调累计投资120万元,为每个所解决办事窗口、培训室、执法处理室、快检室、档案室等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配备电动执法车、办公设备及执法设备,统一宣传标识。各监管所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监管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去年12月份,省市联合考核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方式从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用房、执法装备,监管机制、经费保障六个方面认真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一致认为,我市高度重视基层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力、效果明显,9个所均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局要求2018年底省级示范所达到30%的目标任务,自我加压,努力在工作机制,装备建设等方面更进一步,不折不扣完成省级示范所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