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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018-05-07 农民日报4680
核心提示:  为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从2012年起,安徽省宿州市率先探索试点组建龙
  为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从2012年起,安徽省宿州市率先探索试点组建“龙头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目前,全市联合体已发展到252家,加入联合体的龙头企业260家、合作社832家、家庭农场1701家,覆盖了粮食、畜禽、果蔬、林木等主导产业,年产值达280亿元以上。
 
  明确主体功能定位
 
  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下联若干个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各主体功能定位是:企业做市场,家庭农场搞生产,合作社搞服务。龙头企业统一制定生产规划和生产标准,以优惠的价格向家庭农场提供种苗及生产资料,以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农产品;合作社统一向家庭农场提供作业、技术、信息等服务;家庭农场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向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农产品。这种组织模式发挥三类主体各自所长,实现功能互补,有效破解了资金、技术、市场等诸多问题。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联合体各方通过签订生产合同,将农产品、生产资料的买卖关系及服务关系固定下来,形成契约联结;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担保贷款、垫付资金给家庭农场提供种苗及生产资料,形成资金联结;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投资建设生产设施或购买设备统一协调使用,形成资产联结;企业和合作社对家庭农场的生产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形成技术联结;企业对家庭农场的产品检验后,统一使用企业的品牌,形成品牌联结。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联合体各方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体化融合。与传统的“公司+农户”模式相比,联合体优势更加凸显。
 
  制定落实扶持政策
 
  宿州市制定出台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试点建设若干政策意见》,从财政、金融保险、项目支撑、教育培训、人才、用地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政策。例如,市县财政每年落实联合体扶持资金4000多万元;整合涉农项目向联合体倾斜,在联合体中选择了24个农民合作社承担了创新发展试点和全程社会化服务项目,落实项目资金2500多万元;积极探索“去抵押化”信贷模式,建立了有别于工商主体的家庭农场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对AAA级信用的家庭农场,实行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在粮食产业联合体的家庭农场开展了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试验,提标部分的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补贴。
 
  建立服务管理机制
 
  宿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5个配套文件,成立了金融、项目、科技、培训、装备、政策六个服务指导组,建立了农业科技、农机装备、农业信息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金融、农产品加工流通、农资服务、农民教育培训等八大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同时,出台了《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联合体的规范名称、组织架构、认定标准、退出机制等,提高联合体规范化水平。
 
  经过五年发展,宿州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成效凸显,有效解决了三大经营主体单独经营无法克服的困难。一是解决了龙头企业对农产品原料来源的需求。企业通过直接与家庭农场联结,建立了稳定的生产基地,确保了原料稳定供给;企业指导监督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保障了企业对农产品的质量需求,解决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的后顾之忧。二是解决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中的诸多困难。龙头企业、合作社实行全程技术服务,解决了家庭农场技术问题;龙头企业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农产品,解决了家庭农场产品销售及收益问题;农机等服务合作社提供机械作业等服务,解决了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问题;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贷款担保,垫资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资料,缓解了家庭农场资金困难。三是解决了合作社效益保障问题。合作社通过加入联合体,有了稳定、规模化的服务对象,从而使服务效益有了保障。此外,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新技术推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也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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