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食药监管局获悉,近期,文昌市东路中心幼儿园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罚款5万;上海灏琳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罚款5500元;三亚灿龙港货一号百货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文昌椰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二氧化硫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罚款5万元。
文昌市东路中心幼儿园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罚款5万
3月9日9点10分左右,文昌市食药监局接到文昌市人民医院电话称,文昌市人民医院接诊3例不明原因导致的呕吐和发烧病例,患者均为文昌市东路中心幼儿园学生。接到报告后,该局执法人员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赶赴文昌市人民医院和文昌市东路中心幼儿园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对该幼儿园3月7日至3月8日供餐的8份留样食品进行抽样。3月14日,文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检测报告》对8份留样食品的检验结果显示:青菜肉丝炒面金黄色葡萄球菌呈阳性。
文昌市食药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查明,文昌市东路中心幼儿园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2017年03月30日,有效期至2022年03月29日。该幼儿园食堂有3名从业人员,3人均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食堂餐具消毒区内配备4个餐具消毒柜,清洗完的餐具放置在消毒柜内消毒。食堂配备专用的食品留样冰箱,对提供给学生食用的每餐次食品进行留样。食堂配餐间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定期对配餐间进行消毒。从业人员晨检、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和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均有记录。 2018年3月8日,文昌市东路中心幼儿园供应青菜肉丝炒面作为早餐给学生食用,青菜肉丝炒面的售价为5元/份,一共有22名学生食用,货值金额110元,违法所得110元。
据了解,文昌市东路中心幼儿园位于文昌市东路镇约亭墟新兴五街,社会信用代码12468875G501118564,法定代表人陈越。4月28日,文昌市食药监局没收其违法所得110元以及罚款5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110元。
上海灏琳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罚款5500元
上海灏琳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889弄5号楼2023室,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55593961XL,法定代表人孙裕灏。
4月28日,该公司因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三亚市食药监局没收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和罚款5500元。
三亚灿龙港货一号百货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
位于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卓达巴哈马1B底商铺的三亚灿龙港货一号百货商行,社会信用代码92460203MA5RPGMQ3B,负责人许灿龙。5月2日,因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被三亚市食药监局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和罚款5000元。
据介绍,这是三亚灿龙港货一号百货商行自2014年以来被第二次处罚。早在2017年12月5日,该商行因销售未经批准及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被三亚市食药监局没收涉案化妆品5瓶、没收违法所得214元、并处违法所得的4倍(即85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昌椰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二氧化硫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罚款5万元
文昌椰海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319号,社会信用代码91469005742558265H,法定代表人符积江。1月29日,文昌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生产经营的椰汁糕(凝胶糖果)(净含量:200g/袋,生产日期:2018年1月29日)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检验,该公司生产的椰汁糕(凝胶糖果)(净含量:200g/袋,生产日期:2018年1月29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5月3日,文昌市食药监局没收该公司违法生产经营的椰汁糕46袋、没收违法所得695元、罚款5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50695元。
据介绍,文昌椰海食品有限公司自2014年以来已被处罚5次。2014年6月13日,该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椰海椰汁糕),被罚款4000元;2014年12月4日,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货值金额27740.00元,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经营的物品,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即罚款83220.00元;2015年4月10日,该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芒果糕,货值金额225元,被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5000元;2017年2月22日,该公司涉嫌生产大肠菌群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传统椰子糖,但因文昌市食药监局对该公司行为无直接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成立,不予作出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