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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严打制贩假冒伪劣食盐 重点检查小摊贩学校食堂

   2018-05-09 三秦都市报4750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盐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以严厉打击制贩假冒伪劣食盐为主要内容
      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盐务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以严厉打击制贩假冒伪劣食盐为主要内容的食盐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以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用盐安全,维护食盐专营政策的严肃性和食盐市场良好经营秩序。
 
  国家盐业体制改革以来,全省食盐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食盐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市场活力得到有效释放。但是日前全省多地相继发现制贩假冒伪劣食盐等涉盐违法犯罪行为,这些假冒伪劣食盐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严重扰乱我省食盐市场秩序,破坏国家食盐专营政策,给全省食盐安全带来极大风险和隐患。此次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制贩假冒伪劣食盐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全面检查排查,把食盐生产、批发、零售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副食批发市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城中村、学校食堂进行重点检查,深入一线,发动群众,通过走访、暗访等形式,确保排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根据专项行动通知,对排查中发现制假售假犯罪线索,要坚决做到“追源头、捣窝点”,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按照职责分工,对涉嫌商标侵权的食盐制假售假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介入,严厉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继续侦办,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级盐业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跨区域经营的食盐批发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对重点区域的食盐零售商户购进盐品票据进行抽查检查,对无食盐批发资质开展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从无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购进食盐的零售商户,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食盐市场竞争环境。专项行动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用索证索票、委托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手段,加大对食盐质量的监管力度,对排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碘含量标签不符合我省规定及不合格盐品要采取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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