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荆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7类食品3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26批次,其中1批次检出不合格;方便食品2批次、糕点3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江陵县职业教育中心使用的筷子检测出大肠菌群超标。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经营单位立即停业整改,查明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