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2018-34号告示,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其主要修改内容为:
1.修改食品原料分类;
2.增加、修改畜产品、水产品残留物质的残留限量标准;
3.修改一般检测方法。增加鸡肉鸡蛋杀虫剂的检测方法,对检测方法中的缺失事项进行修改;
4.增加、修改乐果等33种农产品中相关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及22种畜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对于此次的修改内容,海关(原漯河检验检疫局)提醒辖区内对韩出口企业,及时掌握贸易国家的法律法规变化,研究新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侯新燕、张亚琼、冯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