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完善报账程序。该镇严格实行资金专账管理。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账,坚持先审批后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并严格报账资料审核。对于完工的项目,镇扶贫办专项小组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报账提款,所有报账凭证必须由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及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报账。
三是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支付。为进一步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减少资金滞留,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镇财政所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区政府要求,根据项目施工进度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项目工程所需的报账申请单、项目报告及正式发票等各种资料,避免因报账资料不全影响资金支付进度。
四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和跟踪管理力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和落实由镇扶贫办、财政所、审计站以组成的巡查小组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对重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和实施效果。
六是进一步落实落实责任追究。由镇纪委牵头,扶贫办、财政所、审计站等部门参与,对每项扶贫资金的发放、使用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够顺利安全拨付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擅自截留、挪用、骗取、贪污扶贫资金等行为,将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孟庙镇:梁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