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夯实校园食品安全基础,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的专项检查工作。
8所学校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2018年6月5日至7日,为巩固前期成果,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市食药监局分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的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回头看”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了学校、幼儿园食堂20所,发现问题45个,对8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立案查处。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幼儿园能够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优化,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对前期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但部分学校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存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不整改、选择性整改或不彻底整改等问题,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通过检查,东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落实日常监管制度较好。
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不符合规范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发现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问题突出,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存在硬件设施陈旧、破损;部分学校、幼儿园存在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破损、消毒保洁设施不能满足运转需要、水池下水设施破损、食品留样不足等问题。还有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存在功能分区不合理、传菜通道通过粗加工间、植物性食品与动物性食品共用清洗池,消毒保洁设施放置在粗加工间,备餐间及二次更衣室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此外还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存在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食品加工操作不符合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各县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管
此次专项检查的结果出来以后,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签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状),每学期研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不少于3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其次要加大对食品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和结构布局的改造力度,积极推行“洁厨亮灶”工程。对破损、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及时修理、维护、更新。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用制度规避、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各县区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大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做到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监督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对“回头看”中发现拒不整改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要依法立案查处,处罚结果报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对未按要求上报的单位,将作为每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各县区仍存在无证经营的学校、幼儿园食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