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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18年第21期)

   2018-06-20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610
核心提示: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1期)进行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21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11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粮食加工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9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辽源市龙山区天成平价生鲜超市富源小区店销售的标称德惠市盛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信品手擀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60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二)辽源市龙山区天成平价生鲜超市富源小区店销售的标称德惠市盛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信品韩式拉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72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三)辽源市龙山区天成平价生鲜超市富源小区店销售的标称德惠市盛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品信品鸡蛋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64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四)公主岭市徐氏阳光水果蔬菜超市精品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味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麦鲜鲜切面,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092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农业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辽源、公主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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