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3期)。
通告显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具体情况为黑龙江远大群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润恒鹏飞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美西阳光玉米片(餐厅口味,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16-11-12,原产国:美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规定。
北京润恒鹏飞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8730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8〕1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