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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第41号

   2018-06-22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230
核心提示: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
   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20类食品139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27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调味品25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2批次、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农产品3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果制品6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饮料12批次;其中检出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果洛州玛沁县山东一分利馍馍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值为430 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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