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4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广西利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广园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佳瑞华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1-03 ,规格:150g/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3×104CFU/g;(2)1.7×104CFU/g;(3)8.8×103CFU/g;(4)2.2×104CFU/g;(5)1.8×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昭平县昭平镇洪兴商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北流市新兴园食品厂”生产的“大油条(油炸类糕点)”样品(商标:/,购进日期/批号:2018-03-14 ,规格:30克;经北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该产品为假冒广西北流市新兴园食品厂生产产品),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401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玉林金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花园店销售的“韭菜”样品(商标:/,进购日期/批号:2018-04-24,规格:/),镉(以Cd计)检出值为0.2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广西通用商贸有限公司盛业家园店销售的“茂谷柑”样品(商标:/,进购日期/批号:2018-04-23,规格:/),克百威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广西金色阳光投资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销售的“黄豆芽”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4-24 ,规格:/),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60m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六)南宁市如原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木论天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论思泉饮用天然山泉水”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6-08-24 ,规格:369ml/瓶),溴酸盐检出值为0.014mg/L ,标准规定为≤0.01mg/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武宣县武宣镇永福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金羊饮料厂”生产的“橙多多(风味饮料)”样品(商标:五羊及图形,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9,规格:250ml/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3×102CFU/mL;(2)1.9×104CFU/mL;(3)1.6×103CFU/mL;(4)2.1×103CFU/mL;(5)2.1×103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2CFU/mL,M=104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八)武宣县武宣镇永福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玉林市金羊饮料厂”生产的“番石榴(风味饮料)”样品(商标:五羊及图形,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7,规格:250ml/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5×103CFU/mL;(2)1.1×104CFU/mL;(3)2.8×104CFU/mL;(4)2.4×103CFU/mL;(5)2.6×104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2CFU/mL,M=104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