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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意见(德政发〔2008〕22号)

   2011-01-2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66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部署和要求,解决我市面临的水资源制约问题,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作用和意义

 

  我市水资源总量11.53亿e,人均占有量211e、亩均占有量143e,这仅为全国平均占有量的10%和8%。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市的基本市情。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全社会用水量激增,而水资源污染、地下水超采、全社会用水效率较低和用水浪费,又进一步恶化了水资源的短缺形势。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改革水管理体制、创新节水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的必要措施。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自觉节水的推进机制,使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得到提高,生态与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建设节水型社会,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全社会走向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目标,通过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非常规水源联合调配、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手段调控、加强需水管理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建设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逐步形成以节流为先导、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遵循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坚持以经济手段为主,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全社会自觉节水;坚持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结合,形成有利于节水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坚持依靠科技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全民参与。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高效的政府监管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全部建成水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及检测体系和水资源实时监控调度系统;基本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初步扭转德州市水资源短缺的形势,使水环境有大幅度的改善。万元GDP取水量由2007年的193e降至144e,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由现状0.51提高到0.6;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由2007年的33e降到22e,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7年的92%提高到96%以上;污水收集率由现状60%提高到75%,污水回用率由现状21%提高到60%。

 

  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形成全社会参与节水型社会的局面;初步建立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全过程和全面节约的用水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以水权交易市场,水权明晰、流转顺畅;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形成合理的用水方式;建成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计量设施及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化水平大大提高;全社会自觉节水的机制基本形成;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度改善,水资源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万元GDP取水量降至50e,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7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17e,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污水收集率达到85%,污水回用率85%。

 

  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

 

  (一)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大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水资源管理新体制,对城乡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调度和管理,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二)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以省颁布的适合我市的行业用水定额为标准,根据全市行政区域的可用水量、用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逐级确定各县(市、区)、各行业、各单位的用水指标。严格执行水资源规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制度,保证用水指标的落实。

 

  (三)大力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状况和水资源紧缺程度,在充分考虑用水单位承受能力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根据省确定的标准适时调整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价格标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实施超计划、超定额累计加价制度和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

 

  (四)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水资源管理,促进节水的社会化。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让公众了解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的政策制订和实施,公众参与决策,充分表达社会意见。

 

  四、建立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体系

 

  (一)科学调整三次产业结构,综合协调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提高节水灌溉面积的比重;严禁盲目新建高耗水工业项目;加速淘汰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工业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为适应区域水资源承载力,进一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高耗水的第一、第二产业比重,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形成节水型的产业结构。

 

  (二)优化产业布局。大力调整农作物布局,在水资源相对丰富或有客水资源利用的上游县市,适当提高第一产业相对高耗水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和比重,以及第二产业用水量较大行业的比重,而在水资源相对贫乏或处于客水资源未稍的下游县市,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控制高耗水第一产业品种种植面积和第二产业高耗水行业,提高全社会用水效率,促进节水产业效益。

 

  (三)发展节水型二、三产业。在“南融北接”战略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我市交通便利、物流业相对发展较快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和引进节水型的第二、三产业,特别对用水效益较高的第三产业加以政策倾斜和扶持,从源头引导节水型产业结构的形成。

 

  五、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体系

 

  (一)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技术,积极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大力建设农田灌溉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工程,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积极推行生物节水和农艺节水技术;加大工业节水力度,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限制耗水量大、污染严重、用水效益低的项目上马;加快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逐步淘汰耗水大、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促进企业节水技术升级;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

 

  (二)开发和应用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技术。规模以上新建宾馆、学校、住宅小区,必须建设中水设施,实行分质供水。中水供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已有建筑物,特别是各类公共设施,凡具备条件的,要结合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逐步铺设中水管网。新上电厂、化工类等工业项目,凡是循环冷却水能够使用劣质水的,应优先使用净化处理水、微咸水和矿坑水等中水,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现有耗水量大的企业,要逐步进行改造,用中质水替代优质水,把扩大中水的利用量作为节约用水的主要措施之一。微咸水地区的工业循环冷却用水要尽量使用微咸水,其它用水有条件的也要进行微咸水淡化利用。城市环境、园林绿化、马路喷洒、基建施工、车辆冲洗等推行使用中水,减少优质水资源使用。

 

  (三)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水资源。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通过水权制度改革,按城乡生活用水优先、兼顾工农业生产用水的供水秩序,以发挥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原则,合理利用当地水资源,积极引用客水资源,充分利用净化处理水、微咸水和矿坑水等非传统中质水资源。

 

  (四)加快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水量、水质、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实现水情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处理和预报。加强取水、用水、退水监测与控制设施建设,在取用水主要环节安装计量设施,实行指标核定、计量控制的计划用水措施。综合运用信息和决策技术,应用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决策技术系统,推进水资源和节水管理信息化进程。

 

  六、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加强组织领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特别是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探索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成立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明确职能,强化责任。

 

  (二)建立健全法规性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我市节水配套规范性文件,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执行省制订颁布的行业产品用水定额、超定额累进加价标准、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污水资源化和中水利用的政策措施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定期组织节水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取水用水行为,建立良好的取水用水秩序。各节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投入。市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继续增加农业节水灌溉、灌区节水改造投入;加大对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资金、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扶持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舆论监督,对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公开曝光,逐步形成“浪费污染水资源可耻、节约保护水资源光荣”的社会氛围,树立人人节水、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

 

  七、按规划实施方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根据《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分两个阶段进行,2008年至2010年为前期试点工作阶段,2011年至2020年为后期建设阶段。

 

  试点阶段主要工作有:成立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咨询专家组,制订水资源管理机构改革方案。进行用水计量和监测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并制订有关管理制度。开始节水配套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发动教育工作,完善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建设,完成全部试点建设项目、水资源和节水管理的信息现代化建设,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结与自评工作。

 

  在试点工作阶段,重点围绕以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为核心的水权制度建设和以水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这一目标,建设一批节水示范项目。农业节水试点示范区选择德城区、禹城市、武城县、平原县、临邑县、宁津县,探索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灌溉模式,优化农业种植结构,进行灌区改造和节水工程建设。工业节水试点针对高耗水的热电、化工、冶金、食品、造纸等行业,重点开展“双百”节水工程建设,即百家节水型企业创建和百家用水大户用水水平衡测试工程建设。城镇生活节水试点示范区选择市区新建居民小区、重点院校和星级宾馆等社区和单位进行。《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已经国家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审查批复,市政府决定批准该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是指导我市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的安排,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各项节水工作。

 

  附件: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吴翠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 史好泉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 韩建亭 (副市长)

 

  邵自升 (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

 

  贾长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英昌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 赵泉江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广电局局长)

 

  王立来 (市发改委主任)

 

  周天峰 (市经贸委主任)

 

  赵春雨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许 冰 (市科技局局长)

 

  展德明 (市人事局局长)

 

  战士平 (市财政局局长)

 

  孟建军 (市统计局局长)

 

  刘建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吴文群 (市环保局局长)

 

  邵国君 (市农业局局长)

 

  李和平 (市林业局局长)

 

  尚其鲁 (市物价局局长)

 

  韩泽木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陶志春 (市法制办主任)

 

  刘 波 (市工商局局长)

 

  郭 萍 (市质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张英昌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振禄、吴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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