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日出台“十二条”措施,致力在食品经营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据此,上海将支持新兴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及时制定新兴业态许可和监管要求;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破解企业准入难题。
上海市食药监局当日印发了《上海市食品经营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据此,上海将全面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努力实现食品经营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和申请人只跑一次、一次办成的目标,提升企业和民众获得感。
据悉,今后,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新业态、新工艺,监管部门采取审慎监管措施。根据“十二条”措施,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制定服务支持食品行业创新的指导意见,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准服务和鼓励支持食品经营领域创新。
对于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新业态、新工艺,上海市食药监局将及时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状况和关键风险点,及时制定或明确针对性的许可和监管要求,并加强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经营企业的指导。
上海市食药监局方面还表示,还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该局还将针对同一场地后续企业难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等企业反映的难点问题,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工作程序,释放食品经营场所资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