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杭州市食安办获悉,针对“地沟油”、制售食用调和油弄虚作假等问题,《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将于7月8日起正式施行。《实施意见》将杭州本地食用油生产单位(含小作坊)、食品经营者(其中散装油经营者53家)、餐饮服务单位、本地主要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定点屠宰企业、食品进口企业以及涉及餐厨废弃油处理的企业均纳入监管范围。
与以往相比,监管要求更加严格,禁止生产者向经营者销售、禁止经营者采购销售、禁止餐饮服务者采购使用“五无”(无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的散装食用油,尤其明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禁止经营散装食用油。监管覆盖面更加全面。此外,对特定人群保障更加突出,将全市302家社会养老机构、3000多家建筑工地、偏远地区学校(含幼儿园)、小餐饮和小食杂店作为防范地沟油流入市场的重点。
接下来,杭州将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同时抽检一批重点品种。杭州市消保委还将对网上销售的食用油,进行20个批次的抽检,开展比较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