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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六期)

   2018-07-12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070
核心提示: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我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2066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690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13665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9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蜂产品5批次、糕点3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肉制品1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3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包括: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饼干5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3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酸价。
 
  4.共抽检蛋制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5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6.共抽检豆制品8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方便食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蜂产品4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9.共抽检糕点19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比例之和、纳他霉素。
 
  10.共抽检罐头2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11.共抽检酒类15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12.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冷冻饮品1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14.共抽检粮食加工品21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其他食品1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肉制品12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碱性嫩黄O。
 
  17.共抽检乳制品7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糖1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
 
  19.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蔬菜制品128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比例之和。
 
  21.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5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水产制品4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3.共抽检水果制品139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二氧化硫残留量、防腐剂比例之和、环已基氨基磺酸钠、山梨酸及其钾盐。
 
  24.共抽检速冻食品2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糖果制品8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特殊膳食食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调味品11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
 
  28.共抽检饮料15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29.共抽检婴幼儿配方食品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1,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3,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2018年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http://www.szmqs.gov.cn)。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涉及非食用物质的产品已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我局已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根据实际经营场所增删)。查处情况有关信息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时应注意:
 
  一是购买包装食品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二是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使用方法加工食用。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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