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火锅经济”持续火爆发展,深受广大老百姓的喜爱。但火热背后隐藏的风险隐患不容小觑,为进一步规范火锅店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五一”节假日期间,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系统对火锅店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查处“挂羊头卖狗肉”等虚假标注、消费欺诈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45件。
从检查情况看,火锅店在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菜品品名宣称与实际内容不符的问题。一是虚假标注。商家提供的菜品品名与消费者实际食用的食材存在名称、制作成分等方面不一致,名不符实、以假充真。如在菜单上名为“牛肉丸”,实际使用的一种名为“濑尿肉丸”的食品,配料表成分为“猪肉、鸡肉、猪肥膘、水、鸡肉糜” 以及其他食品添加剂,并无任何牛肉成分;再如“新鲜柳橙汁”“现榨玉米汁”等饮品,都是商家通过饮料浓浆调制而成,而这些饮料浓浆的产品配料表中同样没有“黑米”“玉米”的成分。类似的还有“虾饺”没有虾肉、“蟹仔包”没有蟹肉、鸭肝冒充鹅肝等。二是消费欺诈。商家在向消费者介绍和推广上述食品时,并没有向消费者清楚告知食材的真实情况,甚至还有服务员在此基础上添油加醋,夸大其词来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让消费者产生误导,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来推销产品,增加获益。如市面上一袋普通的撒尿肉丸(2.5Kg)进价37.5元,部分商家却拆成10份,按照每份25元的价格冒充“牛肉丸”进行销售,每一包差价利润高达212.5元。再如“新鲜酸梅汁”,实际是用酸梅膏(24元/瓶)加水勾兑而成,每瓶可做3-4扎,以30元/扎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为进一步举一反三,扩大战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下阶段,该局一方面将对火锅类餐饮单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和教育培训,通报近期全市火锅行业的整治情况,强化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杜绝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另一方面,继续做好监督检查,加强对火锅店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火锅底料、调味料中罂粟碱、那可丁、可待因和吗啡等指标,以及牛、羊肉动物源性成分的检测,严厉打击违法添加和消费欺诈等问题行为,进一步打破行业潜规则,营造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