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厚街食药监分局工作人员近期检查多家公司饭堂和餐饮店发现,共有5家单位食堂和餐饮店,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却擅自从事食品行业,将被重罚。
“福利性”食堂需领证经营
厚街食药监分局在检查期间发现东莞市厚街恒泰餐饮店、东莞市广丰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宏运鞋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大志家具有限公司、东莞市鑫睿鞋业有限公司在均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食品行业。
5家单位中有4家单位不涉及食品行业,为什么也被处罚?原因就出在单位食堂,虽然有些食堂不对外经营,但它属于“内部福利”食堂性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工食堂、食品摊贩等。也就是说,单位内部食堂也需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最低罚款5万,市民消费请留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食药监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督促涉案企业进行整改责令其将证照办理齐全,并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餐饮和食品经营单位,需要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后才能从事食品行业,如果无证经营,将会受到行政处罚,至少被罚5万元。市民在外消费就餐时多留意门店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公示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最好不要光顾无证无照餐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保存小票等证据,同时也可拨打食药监分局举报电话12331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