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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扬食药监办〔2007〕163号)

   2011-02-2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830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药品检验所:

 

  200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局苏食药监办〔2007〕461号通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元旦、春节期间,消费集中、需求较旺,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强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工作,认真研究制定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药品监管工作的具体方案,及时对本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出周密部署。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积极主动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组织开展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巩固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要在春节之前,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对象的整治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大对重点景区、重点企业以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做好事先分析、排查和预防等工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隐患。同时,要抓住元旦、春节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手段,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三、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和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及存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地方,要深查、细排,切实加强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运行的管理,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元旦、春节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衔接,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工作的要求及时、果断、妥善地予以处置。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要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理。请各单位于12月29日12:00前,将元旦、春节期间值班表报市局办公室(传真:87782862)。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传真):87782890。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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