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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泰食药监[2010] 81号)

   2011-02-2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2860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市局各处室: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让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稳定的重要方面,各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把中秋、国庆节前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作出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要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责任,做好分析、预防等相关工作,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节日期间我市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

二、加强监管,务求实效。要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发生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尤其对景区周边的食品药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结合开展的相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隐患。要进一步密切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协作,把各项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严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值守,科学应急。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要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详细做好反映情况的记录,对于举报案件要快速反应、迅速查办,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通晓应急工作预案,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请各单位将中秋、国庆前后期间值班表于9月21日上午11点30前报市局。电话:86850095;传真:86200600、86200602、86850095。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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