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动员。通过张贴宣传页、标语、宣传条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和措施,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提高参与意识。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整治小散乱污企业领导小组和综合执法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村责任主体,同时协调环保、工商、质监、国土等职能部门,加强联动、通力协作,增强政治意识,提高联合执法的效率。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建立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工作台账,明细整治类型、期限,对于超过时限拒不自行拆除的企业,将依法强制拆除。
四是强化整治督导。严格按照标准时限落实整治任务,对排查发现的整治企业及时列入台账,确保整治到位,对瞒报、漏报、逾期整治不到位的责任人和单位,将对其进行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