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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18-08-02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00
核心提示: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品添加剂17大类食品3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河南省万顺达广场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多美乐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地:马来西亚)进口的1批次DOE 黑胡椒味苏打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7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新郑市薛店镇惠佰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尉氏县康源面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石磨面粉,苯并[a]芘检出值为1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μg/k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长葛市奥斯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长葛市福麦华意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铁棍山药芝麻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2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许昌、周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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