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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超市中的食用农产品将有“身份证”

   2018-08-05 中国质量新闻网9610
核心提示:  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入手,结合省委、省
  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入手,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要求,在全州范围内启动2018年“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以下简称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旨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肉、蔬菜、蛋、水产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实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确保消费安全。同时,通过培育和打造一批示范典型,激励其他食品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全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就是让百姓吃得放心、安心的超市。自2017年延边州正式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以来,按照“政府倡导、企业自愿、多方参与、每年一创”的原则,全州除珲春外现有延吉百大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超市总店)、大商股份延吉千盛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人民路店)、延吉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汪清县乐购购物中心等4家超市获得了2018年省、州“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申报资格。
 
  示范超市除要主动向消费者进行质量安全承诺,建立完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外,还将大力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新型采购方式,对进入的种植养殖企业或基地进行实地审查,每月对部分品种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相关食用农产品需标注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等内容,产品相当于有了一个身份证,检测结果和相关信息示范超市都将向社会公示。州和县市两级监管机构也将加强日常巡查和抽检力度,使创建超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全面提升。
 
  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从10月份开始以《延边州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检查细则》为标准,由政府部门、第三方机构、食品安全专家共同组成现场评审工作组,根据审评细则进行现场评价和综合评议,将拟授牌超市名单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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