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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3期)

   2018-08-0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850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5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
   近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5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1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518批次,不合格7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浙江维多利置业有限公司永嘉维多利大酒店分公司自制的鸭舌,氯霉素检出值为0.447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浙江维多利置业有限公司永嘉维多利大酒店分公司自制的泰式凤爪,苯甲酸检出值为0.188g/k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文成县美家乐西点店自制的脏脏包,霉菌检出值为340CFU/g,比标准规定≤150CFU/g高出1.26倍。检验机构为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云和县有点甜甜品店加工自制的水果戚风蛋糕,霉菌检出值为320CFU/g,比标准规定≤150CFU/g高出1.13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5)杭州萧山味舵主火锅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638mg/kg,比标准规定≤100mg/kg高出5.38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潘艺小吃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1470mg/kg,比标准规定≤100mg/kg高出13.7倍。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7)湖州龙溪街道肖烧腊卤味店生产销售的猪头肉(熟),亚硝酸盐检出值为66.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温州、湖州、丽水等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个月内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本次检验项目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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