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机关、学校、企业这些地方的食堂,都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有人认为,内部食堂又不对外经营,免费供应职工饭菜,无需这么麻烦。最近,扬州邗江区有3家企业内部食堂因无证,领到罚单。
职工“福利性”食堂也需领证
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杨寿镇一家企业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食堂未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工作人员无健康证。食堂所用的各类主辅食料、原料由超市采购,未登记流水账,不过留存了采购进货单据。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食堂虽然只为公司职工免费提供就餐服务,属“内部福利”食堂。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依法取得许可。也就是说,单位内部食堂也需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最低罚款5万,市民消费请留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最近,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已连续查处3家企业内部食堂。同时也提醒开办内部食堂的单位,一定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行业,如果无证办食堂,将会受到行政处罚,至少被罚5万元。市民在外就餐也要多留意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公示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最好不要光顾无证食堂和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