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该镇通过各村(居)广播、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让群众及时全面了解城镇低保有关政策、申请低保条件和办理程序等,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求各村(居)在公开栏张贴开展低保核查活动的通知,列出了享受低保、不得享受低保的具体条件,同时公示已享受以及拟享受低保对象名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查、访结合,确保效果。该镇坚持“强领导、广覆盖、严把关”的原则,成立了镇长担任组长的镇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成立了由镇机关工作人员和各村(居)干部组成的10个低保核查工作小组,通过听村(居)汇报、查低保初评相关资料和入户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低保家庭以及拟享受低保家庭的人口、住房、车辆、存款和生活经济状况,并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能享受低保,确保应保尽保,杜绝出现“人情保”、“关系保”。
三是严格核查,界定标准。坚持“诚信申报、阳光操作、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村(居)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评议和走访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准确界定低保对象,严防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家庭收入行为,确保低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助力困难群众实现制度性保底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