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检察院、满洲里市人民法院、达赉湖水上公安分局立足呼伦湖环境保护的实际,以办理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成功审判为案例,以重庆的先进经验为参考,研究制定了满洲里市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标准,确保能够准确、高效的打击此类犯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标准分别从主、客观就犯罪构成做了全面细化和分类,将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方面的证据调取详细地分为6种情况,将犯罪嫌疑人客观方面的证据调取按照案发时间及地点、使用的禁用工具情况以及渔获物的种类、价格、重量等分11种情况做了详尽的归类整理。
侦查阶段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是案件成否的关键,侦查之初就应以审判的标准来收集固定证据,既有利于及时、准确地查清案件事实,同时也将大幅度地提高诉讼效率。对此,满洲里市检察院将对呼伦湖所有的派出所开办呼伦湖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标准培训班,以此强化侦查人员对证据标准的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并要求侦查人员旁听所办理案件的法庭审理,在庭审中查找差距,提高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