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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采勿食勿买勿卖!海口市食安办提醒:防范野生蘑菇中毒

   2018-08-22 海口网5930
核心提示:近期,部分省份农村地区频发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海口植被绿化丰富,雨水富足,极易生长各
      近期,部分省份农村地区频发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海口植被绿化丰富,雨水富足,极易生长各类野生蘑菇。为有效预防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件,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的野生蘑菇。
 
  据了解,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海口市食安办指出,野生蘑菇种类繁多,鉴别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可靠的鉴别方法。民间、网络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非专业机构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是不要采摘、不要食用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海口市食安办提醒,各类餐饮单位、食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者,应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加工、出售野生蘑菇;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养老院、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及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严禁采购制售不明品种野生蘑菇,落实好食品购进记录和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杜绝有毒蘑菇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及时拨打12345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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